乐山市立法工作组来峨开展《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立法调研
6月13日,由乐山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委主任委员、监司工委副主任高邦权,社会委副主任委员、常委会人代外侨工委副主任李彬,乐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文明办主任杨国忠等领导组成的立法工作组来到峨眉山市,就《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立法工作召开调研座谈会。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樊廷举,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徐艳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彦,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等16个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座谈会。
会上,《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立法工作组介绍了相关立法工作进展情况、对《条例》草案做了简要说明,各相关单位参会人员结合工作职能,聚焦当前治理劝导不文明行为存在的问题,对《条例》草案进行了逐条研究和详细讨论,共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,为《条例》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。
在听取参会代表发言后,立法工作组强调,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责、协同发力,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共同参与,有效利用问卷调查、媒体宣传等方式,提高立法调研的参与度,重点研究反映集中的问题,真正找准乐山特色,确保形成高质量的《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草案,立一部社会需要的法、真管用的法、高质量的法。
据悉,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方面的地方性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,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”的要求,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。《全国文明城市(地级以上)测评体系》明确“有立法权的城市推进文明行为立法,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”。
出品:峨眉山市融媒体中心
审核:韦伟
策划:陆江
记者:沈波
编辑:刘海云
校稿:庄少轩